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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度数据解析:关于美团的那些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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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3-1-8 13:33:2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一、详情简述
在2021年的10月8日,美团因长期实施“二选一”的垄断行为;终被市场监督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,责令其停止相关违法行为,勒令其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 12.89 亿元;并处罚其 2020 年中国境内销售额的 3%,合计 34.42 亿元。
这则消息随之不胫而走,致使市场呈现出“两重天”的状态;一边是股价莫名其妙的“不降反涨”,一边是旗下的千万外卖骑手们和合作的广大商家们在“拍手称快”。
二、美团与骑手:钱被谁赚走了
如果,美团想要帮助旗下的千万外卖骑手;缴纳社保(社会保险)。又将会从哪些方面入手呢?
回顾2018年至2020年的美团在线营销服务,美团平台共计完成的外卖订单数分别为:63.9亿单、87.22亿单、101.47亿单。另外,所完成的餐饮外卖总交易额分别为:2820亿元、3927亿元、4888亿元。由此观之,平均每单的交易额分别为44.13元、45.02元、48.17元。
在美团这一小小的软件上,只要商家自愿付钱,就会提升相应的竞价排名;并还会在内容展示上,给予较好的资源位。这便代表着消费者在打开美团外卖的界面时,便可以在琳琅满目的店铺之中,率先发现这家外卖的店铺。实际上,这也不是美团外卖独有的“捞金”方式(以前的百度糯米也采用过)。
那么,至于外卖骑手的配送费;又该如何进行分成呢?在美团的招股书中,是这样描述的:“我们完成配送服务,而向交易用户及商家收取配送费……。”这句话的关键则在于:所谓的配送费不一定只是向消费者收取,还会变本加厉地向商家来收取。
至于,美团会以什么样的形式、在什么样的场景下;来向商家进行收取?又会收取多少?在美团的公开资料中,却并没有出示详细披露。
根据美团公示出的披露,在过去的2018至2020年间,美团餐饮服务总共实现收入分别为:381.43亿元、548.43亿元、662.65亿元。虽然向大众公示了其收入的构成部分,主要包括三个方面;但在财报的数据中,却将餐饮外卖的收入划分成了三个部分;分别为:佣金收入、在线营销服务、其他服务及销售收入。
在2019年至2020年,其他服务及销售收入分别为9200万元、1亿元;所以,外卖骑手方面的收入;则一定不在其他服务及销售收入之中。在线营销服务则主要是广告推广,同样也不可能包括外卖骑手的配送费。因此,对于收取商家或消费者的配送费所产生的收入;一定全部或部分放入了美团年报披露的佣金收入当中。
在2018至2020年,美团餐饮的服务收入分别为:381.43亿元、548.43亿元、662.65亿元。其中,在佣金方面的收入;又分别为:357.19亿元、496.47亿元、585.92亿元。在实现的订单数;又分别为:63.9亿单、87.22亿单、101.47亿单。由此观之,平均每单外卖佣金5.59元、5.69元、5.77元。
综上所述,在2018至2020年,美团佣金占订单交易额的比例分别是:12.7%、12.6%、12%。由此看来,佣金比例并不是逐年上涨的。如果抽取商家的佣金比例下降,那么商家为什么会对于美团平台加以抱怨?所以,商家的抱怨;并不完全来自于美团在年报中所披露出的数据(年报之外还存在着相关的事实)。
第一,美团内部所计算的佣金比例,是全国美团外卖商家的平均佣金比例;即:当一个大餐厅的佣金减少时,就会有更多的小餐厅因为需要被平均;而被迫付出更多的佣金。
第二,在美团财报收入里,是不包含营销成本的(尤为重要);因为这一营销是美团自身所作或联合商家一起作的。所以,不会产生任何的收入;反而,却构成了一定的成本。因此,在财报中;只会披露那一部分因营销所构成的成本。
在2018年至2020年,美团对于外卖用户的奖励金额分别是:54亿元、81.49亿元、80.73亿元;而平均每单的奖励金额却分别仅为:0.85元、0.93元、0.80元。
然而,当消费者缴纳了一定的费用、并成为了会员的时候;便可以在消费了15元后,立即获得6张5元的红包奖励;即:美团和外卖商家在消费者所消费的每一单,都会分别补贴2.5元。可是,美团在每一单上的奖励金额却又是不足1元的;那么,则至少有1.5元的差价;是需要商家自掏腰包的。
除此之外,还有很多的红包;是可以有所增值的(5元升6元、7元)。所以,商家有时甚至还要补贴得更多(2至3元)。甚至,有一些商家为了冲销量;还会将补贴金额提升至3元以上。
第三,美团外卖早已和以前不一样了(现在的美团外卖已经十分成熟);所以,已具备了竞价排名、广告推广等特殊条件。即:可以花费资金来购买更为显眼的资源位。进而,将原本“机会均等”的竞争;逐渐演变成为了一场“资金角逐”的游戏——实力雄厚的商家,会大肆氪金获得优质的资源位;小微商家则只能被迫接受销售额锐减、排名垫底的窘境。如果,不幸又遭到了消费者因配餐慢、送餐不及时;而给予了差评。那么则一定会使商家们的处境“雪上加霜”。
有时候,我们很可能会发出这样的询问:“到底还有多少商家没有上架美团外卖呢?”先避而不谈美团因一些竞争对手,而迫使商家遵循“排他协议”。时至今日,仍有大多数商家;没有开通美团外卖服务。在2020年的美团所披露的财报数据之中,我国外卖活跃商家所占比例仅为35%;如果,余下的65%在未来需要登录外卖平台;则一定会对于自身的出路,感到后怕:将要花费高额的推广费用,来吸引消费者。
以2020年为例,美团外卖的单均成交额为48.17元;而其中的佣金仅为5.77元。再加上相应的广告成本,其单均收入便下降至6.53元。即:在原本的48.17中,有6.53元被美团赚取了。另外,还有用户激励的存在;在每一单中,至少还要支出3元的红包成本。因此,在每一单中,至少有10元左右的金额会被美团收走或补贴出去。
如此以来,在原本的48.17中,有近10元左右的平台和补贴成本;已经超过了20%。然而,对于商家来说;其所赚取的毛利率也很难企及至20%。因此,只能不断地压缩成本、提升价格。
在2018至2020期间,外卖的均价从原本的44.13元,逐渐提升至48.17元(其中至少有3元是红包补贴出去的);由此以来,对于商家而言,所提升的价格不到1元钱。然而,这“九毛一毫”的提价;又能否能够抵御住店面租金的持续上涨、肉类及蔬菜的持续涨价呢?
因此,广大商家为了生存下去;便只能试图:降低价格、增加产量,来试图实现“薄利多销”。然而,实际的数据却又是:美团商家的活跃数量分别为580万、620万、680万。而各商家每年平均的接单数量又分别为1101单、1406单、1492单。
曾几何时,在2017年至2018年,广大商家在入驻美团的时候(首批吃螃蟹的人);还能享受到初期增长所带来的红利。然而,自2019以来年;所享受到的红利,却又是微乎其微的。即:2019年日均接单为3.8单,2020年日均接单为4.0单;一年每天仅上涨0.2单。
然而,该活跃商家的数据;却又不仅仅是美团外卖的商家(还有其他外卖平台的商家)。不过,从增量上来看;绝大多数的新入的活跃商家,还基本上是美团外卖的商家。由此观之,美团在同行业之中;已稳坐“强者恒强”的宝座。
三、美团和外卖骑手的利益纠葛
在2018年至2020年,美团的佣金收入分别共计为:357.19亿元、496.17亿元、585.92亿元;平均每单的佣金为5.59元、5.69元、5.77元。而这仅存的佣金收入却被三大部分所消耗掉了……。
第一部分便是:“对于用户的激励”,也就是美团红包;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,美团所给予给用户的激励金额分别是每单0.85元、0.93元、0.80元。
第二部分则是美团自身的广告费用,这也是必不可少的投入。在2018年至2020年,美团每年的广告投入分别是:22.78亿元、21.27亿元、29.57亿元;那么,平均每单的成本则分别是:0.36元、0.24元、0.29元。
因此,只有广告投入和用户激励;美团在2018至2020年期间,美团外卖每单的投入分别是:1.21元、1.17元、1.09元。那么,余下的佣金;在美团那里便只分别剩下:4.38元、4.52元、4.68元。而这仅存的一点点钱,还要用来支付骑手送外卖时所需的费用。
根据美团财报披露显示,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,美团外卖的配送成本则分别在:305.16亿元、410.42亿元、486.92亿元。因此,平均每单的外卖成本则分别在:4.78元、4.71元、4.8元。如果按照这样来计算,美团的佣金收入在扣除用户激励和相应的广告费用之后;还不足以用来支付外卖骑手的配送成本。
那么,美团在每单所给予到外卖骑手的费用;真的能够达到四块多吗?首先,相传外卖骑手月入过万的消息;其实,只不过是一个噱头罢了。早在2017年时,在美团上所活跃着的外卖骑手为53.1万人,每年的交易单数是40.9亿单;换算下来,每位外卖骑手平均每天可以接单数为21,而那年的配送成本则是183.24亿元;因此,人均的配送成本便是34508元;再平均到每个月的收入则是在2800元左右。不过,这只是平均数;不排除有尽职尽责的外卖骑手十分努力,在每个月赚到一万元左右;也是有可能的。
然而,到了2020年,其活跃人数已经达到了近300万人;他们在这一年里,共完成了101.47亿单的外卖数量;并且,还拿到了486.92亿元的收入;平均每人每天的接单量为9至10单。由此观之,每位外卖骑手的月收入被缩减了50%;变成了1374元。除此之外,要是再加上不活跃的人数;我国的外卖骑手数量,甚至可以达到千万以上。这便进一步地加剧了“僧多粥少”的窘境。可是,美团并没有其单均配送的费用;反而,是从原来的4.78元逐渐上涨到了4.8元。因此,这便形成了每年的配送成本维持在4.7元至4.8元之间。
从表面上看,美团外卖的利益分配方分别是:美团平台、商家、外卖骑手;但在实际上,外卖费的分配却不完全是外卖骑手的直接参与;而是他们的代言人——其所归属的劳务外包公司(美团众包)。该公司相与每位外卖骑手都签署了两份协议,一份是《网约配送员协议》,其中所签署的内容主要是美团众包平台与配送员之间的义务和责任;另一份是《众包平台服务协议》,在这份协议里,主要提到了三个主体:众包平台、配送公司、配送员。
由此看来,作为骑手;便可能会有两种归属:
一是成为一名独立的网约配送员(专职配送员),他们主要和配送公司进行签约;再由美团平台进行派单(工作稳定)。
二是成为挂靠在配送公司旗下的一员(兼职配送员),主要是依靠自身的单打独斗,单子主要靠“抢”(在与配送公司的竞争之下,夹缝生存)。
综上所述,美团公司是一家需要劳务的公司,配送公司是介绍具体劳务工作的中间商(利用信息的不对称,制造差价;谋取私利);而外卖骑手则是提供劳动力的个体户(遭受剥削)。
四、外卖骑手的社保问题
现在,我们站在美团企业的角度;来考虑。美团之所以与外卖骑手之间,会生有嫌隙;主要原因则在于针对外卖骑手的管理问题与权益花费问题。比如,社保和公积金。
不过,按照美团当前的盘算;因不存在与外卖骑手之间存在劳务关系,所以也就不存在为其缴纳社保及公积金的义务(避免利益相关方与利益重新分配问题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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